经研究,现对2014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“教师资格”报名条件进行补充,现公告如下:
1、凡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的考生,可按有关要求报名;持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取得报名资格考生,通过考试批准聘用的,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《教师资格证书》,否则解除聘用合同。
2、其他条件不变。
黄骅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7月16日